通过替换商家二维码:男子获利2000余元被抓
还记得2016年九月份的时候,网上疯狂流传着一个段子,就是一个小偷将店里的支付二维码偷偷换成了自己的,知道月底的时候店主才发现小偷已经默默收走了70多万元。
当时群里就有朋友调侃说这小偷脑子真心灵活,一般人真想不到。只是不知道这样段子到底是不是真的,不过近日确实有人在这方面动了歪脑筋。
日前,一男子将自己的二维码覆盖到了一商家的二维码上,回家左手渔翁之利,店老板在闲暇时间掏出手机查看当天收入的时候却发现居然没有一条付款信息,在咨询了支付平台的客服后得知并未出现延迟到账的情况。待查看了收款二维码后,才发现原有的二维码已经被人悄悄贴上了一层新的二维码。
翌日凌晨两点时,西城公安分局天宁寺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界面巡逻时,发现一个身影在街边的店铺前寻找着什么,民警询问时候此男子神色紧张,紧紧的抓着自己的挎包。经民警开包检查发现,该男子的挎包里存放着38张身份证件、11张手机卡、10张银行卡和300张二维码。
后经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从2016年10月起,曾多次在北京西城区、海淀区、昌平区等地以覆盖商家收款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盗窃活动。目前,该男子已经被西城警方行政拘留,核破案件5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其交代,每到深夜时分,他都会到路上转悠,看到街边店铺贴在外墙上的二维码后就会将自己的二维码覆盖到商家的二维码上,然后回家坐等收钱,目前获得非法收入2000余元。
经民警询问,由于他制作的收款二维码被商家识破,遭到商家投诉后被支付平台封停,因此需要经常更换手机号,但申请手机号需要实名认证,所以他就制作了假的身份证,申请了多张银行卡,以备使用。
对于这样的一种情况,此前就有律师表示这样的行为属于盗窃罪,根据过我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为盗窃罪。
不过,也有很多店家表示,一般人很难做到更换店里的二维码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一般情况下经二维码付款后店家后会第一时间审核收款,不会出现后知后觉的情况。
而此次案件中,该男子明显利用了店铺将收款二维码贴在外墙上这一特点进行盗窃活动的。因此,在这里笔者建议这些将收款二维码的商家,请务必注意将收款二维码张贴在显眼的位置,经常巡视,不要让犯罪分子轻易的偷梁换柱、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