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入侵他人电脑:通过挖矿非法获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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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玩电脑、喜欢钻研,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好事儿,说不定还能给自己带来一份额外的收益,不过,河北保定有一位男子王某甲,却将自己天生爱钻研的这种劲儿用错了地方:非法入侵他人电脑,控制其进行“挖矿”操作,非法牟利达40余万!
近日,王某甲等四名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新型网络犯罪嫌疑人,被保定莲池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查,2016年0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在QQ群中了解到可以通过参与虚拟货币的运算赚钱的相关信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挖矿”,于是自学掌握了“挖矿”技术。
我们知道,挖矿需要购置显卡、电脑等硬件设备,加上损耗和电费等成本很大,王某甲动了心思,便通过自学掌握的黑客技术和黑客工具对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了入侵和控制,达到转嫁成本为自己赚钱的目的!
为逃避打击,王某甲在网上租用了其他服务器等,采取远程登录服务器的方式进行操作,对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入侵和控制,通过“挖矿”获得虚拟货币后,再通过境内外网站交易成人民币,从中牟利超40万元!
同时,他还从事收徒行为,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崔某师从王某甲学得相应的方法后,如法炮制非法获利超过8万元。
此外,在保定高碑店市新春驾校工作的犯罪嫌疑人郝某和王某乙利用从王某甲这里学到的远程控制技术,帮助驾考考生进行作弊,从中非法获利3万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莲池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其实,捋一捋新闻就可以知道,通过自学黑客技术进行非法牟利的案例在这个互联网高度发展的时代屡见不鲜,而人的自学能力更是毋庸置疑,大千世界中聪明人多了去了,倒是将自学的黑客技术用于攻击别人、高智商犯罪就不可取了!
黑客技术相当于一把双刃剑,就看握剑的人剑锋指向谁了,笔者接触过一位厉害的白帽子,不断的通过自己的技术挖掘各种系统的漏洞,然后直接提供给厂家,不管是搜狗还是360,通过他提交修复的漏洞数不甚数。
而网络上,通过黑客技术牟利的的案例实在太多,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是,通过正当手段获取收入的时间可能要比非法获利的时间要慢很多,有的时候也少很多,但通过非法手段过获得的收入又能花多长时间呢?尽管快钱来的快,但等待你并不是舒舒服服的花钱,而是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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