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诈,守护财产安全
预防电信诈骗 打击网络犯罪
提高警惕 谨防陷阱 保护自我
—— 平川分局反诈中心宣
常见诈骗类型及案例
一、刷单返利诈骗新套路:伪装平台与诱导大额投入并行
以往刷单返利诈骗虽屡见不鲜,但近期骗子又添新花样。今年 5 月,平川区润景园一居民在家中收到陌生人好友邀请,添加后对方发来网络链接,称给抖音明星点赞做任务就能收益。居民完成第一笔任务提现后尝到甜头,继续按要求做了多笔大额任务,却发现无法提现。此时,骗子告知其账户资金被冻结,需交纳保证金解冻账户,解冻后便可正常提现,最终该居民被骗 49066 元。
此类诈骗初期利用小额返利让受害者放松警惕,随后诱导其加大投入。并且,骗子会将虚假刷单平台伪装得极为逼真,从页面设计到操作流程,都尽力模仿正规电商平台,极具迷惑性。
二、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诈骗升级:利用 AI 打造 “专业人设”
随着科技发展,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诈骗也在升级。平川区一名退休教师被拉入 “区块链投资群”,群里的 “导师” 通过 AI 技术生成专业的投资分析报告,还利用 AI 语音合成技术进行直播授课,营造出专业、权威的形象。该 “导师” 声称有央行背书的 “数字黄金” 投资项目,年化收益高达 300%。退休教师被高收益诱惑,下载虚假平台购买 “数字黄金”。平台前期显示盈利超 50 万元,当他追加投资至 80 万元后,平台突然关闭。
如今的骗子借助 AI 技术全方位打造虚假 “专业人设”,通过精准推送,直击投资者渴望高收益的心理弱点。
三、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远程操控与深度信息窃取结合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诈骗依旧高发,且手段更为隐蔽。今年上半年,墩墩滩村的张女士接到自称抖音客服的电话,称其开通了抖音直播会员,若不取消将每月自动扣费 800 元,一年需扣 9000 多元。倪女士信以为真,添加微信后,对方通过视频聊天引导其操作。先让倪女士在手机银行进行银行卡互相转账,随后诱导她下载陌生软件,在该软件及手机银行 APP 上输入验证码并进行人脸认证。完成操作后,倪女士手机黑屏,待屏幕再次亮起,卡中的 16 万元已被全数转走。
这类诈骗不仅冒充电商客服,还通过引导下载恶意软件,实现对受害者手机的远程操控,深度窃取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完成盗刷。
四、冒充公检法诈骗:伪造 “逮捕令” 与心理操控
冒充公检法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给受害者带来极大心理压力。一名高中生加入 “免费领周边” QQ 群后,被冒充警察的骗子加好友,对方称她卷入洗钱案要求配合 “保密调查”,并通过 FaceTime 向其展示伪造的 “逮捕令”,威胁 “通知父母或学校处理”。高中生因恐惧使用母亲手机配合 “调查”。骗子诱导她在云闪付 APP 绑定母亲的三张信用卡,通过验证码重置支付密码,随后登录骗子提供的小米账号,连续下单 11 部高端手机,总价 8.3 万元。完成后,骗子强令卸载相关 APP、删除银行短信,并将民生银行来电拉黑。
骗子通过精准说出受害者个人信息,伪造逼真的法律文书,利用受害者对法律的敬畏和恐惧心理,一步步诱导其转账汇款。
五、“手机口” 诈骗:协助境外诈骗分子通话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升级,“手机口” 诈骗悄然兴起。2025 年 8 月 10 日,平川分局刑警队成功打掉一起利用 “手机口” 帮助境外拨打诈骗电话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 7 人。该团伙通过网络了解到利用手机搭建简易 GOIP 设备实施诈骗可获利,便通过渠道获得设备,在平川区周边架设 GOIP 设备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他们通常同时操作 2 部手机,一部手机通过非法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拨打国内潜在受害人电话,累计为境外诈骗集团拨打诈骗电话 30 余小时,非法获利 2 万余元,关联电诈案件 3 起,涉案金额达 50 万余元。
这类诈骗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通话渠道,使诈骗电话更具迷惑性,且难以追踪。
六、线上诈骗、线下取现新型诈骗案例
1、线上诱导借贷,线下取现被骗:几天前,李先生前往农村信用社,准备提取 39 万元现金。这笔钱,差点就被骗走了。事情发生在李先生预约取款的前一天,他账户平常交易额多在几千元上下,但在预约当天,账户突然收到两笔合计 37 万元的大额入账,一笔显示来自线上某网贷平台借款,另一笔则是由某网络银行同名账户转入。银行工作人员察觉异常,这高度疑似 “诱导线上借贷 + 线下取现投资” 的新型电信诈骗套路,并将相关风险线索通报给了辖区派出所。次日,李先生如约来到网点执意取款,工作人员苦劝无效。民警接报后火速赶到网点现场,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反诈宣讲,李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落入了精心设计的骗局,当场操作归还了那笔刚刚借出的网贷资金。
2、无人机协助线下取现:在山东德州警方侦办的一起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取走诈骗而来的现金时,竟利用无人机在空中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再将现金取走。王先生在手机上安装交友聊天软件后,被客服推荐做任务返利,后被诱导进行网贷获取更多资金。最终,王先生按照对方要求分三次把 10 万元现金送到不同位置,可依旧无法提现。民警将计就计,让王先生继续准备现金按要求放置。犯罪嫌疑人选择偏僻区域,使用无人机查看现场周围情况,最终让王先生把现金送到 30 公里外的一个村庄。民警制定抓捕方案并部署警力,抓获两名前来取钱的犯罪嫌疑人石某和王某,同时查获 4 部手机和小型无人机一套。经审讯,两人在 3 天时间里,先后流窜到多地帮上线取现金,再通过兑换虚拟币交付,非法获利 2 万余元。
3、线上诈骗,线下邮寄黄金套现:2025年8月6日,受害人陈某在网上结识一男子,两人熟络后,对方称其有多年投资虚拟币经验及内部消息,可以帮助陈某投资虚拟币赚钱。陈某信以为真,便添加对方推荐的U商QQ号,并按要求下载“bitmart”APP进行投资操作。随后,陈某按照币商要求,先后在线下珠宝店、银行机构购买价值400余万元的黄金,并分别邮寄到广东揭阳市、河南漯河市、重庆南岸区等对方提供的多个地址后,对方谎称对应价值的U币会充值陈某的bitmart账户内,直至陈某发现bitmart账户无法提现,遂报案。
如今,诈骗分子在诈骗的过程中除了会让受害人线上转账外,还会引导受害人在线下通过购买黄金、手机、烟酒等送到指定地点,骗子拿到货物后再以其他方式折现,或让受害人将现金直接通过邮寄、“网约车” 等形式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骗子 “临时雇用的跑腿人员” 取走。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千万要提高警惕,凡是以各种理由,要求大额取现或购买黄金,并当面交付给指定人员,或运送到指定地点的,都是诈骗。
相关法律知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打击处理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 的具体认定标准为: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两卡人员” 惩戒措施
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
1.金融惩戒:限制惩戒对象名下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与开立机构既有协议约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基本生活保障的款项除外);停止惩戒对象名下支付账户业务(支付账户余额向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除外);暂停为惩戒对象新开立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新开立的银行账户应遵循上述非柜面出金限制要求。
2.电信网络惩戒: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功能以及过户等业务;限制惩戒对象名下电话卡注册的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功能及业务;不得为惩戒对象开立新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存在涉诈风险的互联网账号等以及提供网站、应用程序的分发、上架等业务。在惩戒期内,惩戒对象在收到公安机关惩戒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可申请保留一张名下非涉案电话卡。
3.信用惩戒:将有关惩戒对象纳入 “电信网络诈骗”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对严重失信主体信息进行公示;将有关惩戒对象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不点击陌生链接,不透露个人信息。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 110 、96110、6625110报警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