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浏览器将默认搜索修改为谷歌:遭到雅虎起诉
火狐浏览器在11月中旬时宣布行使合同权利,终止了与雅虎为期五年的搜索引擎交易合约,将默认搜索引擎由雅虎调整为谷歌,这距离合约到期还有两年时间。
上周,雅虎现在的母公司威瑞森正式起诉Mozilla,认为Mozilla不恰当的违反了当初的合作协议,不过,让人感到意外的是,火狐浏览器方面同时也向法院提起了反诉!
在笔者日前分析的文稿中,我们知道,火狐和雅虎在2014年签订了一个为期五年的合约,合约的内容是将火狐浏览器中除了部分地区意外的所有默认搜索引擎全部调整为雅虎搜索。
然而今年,威瑞森已经收购了雅虎并成立了新的控股公司开始了运营,火狐浏览器却在这个五年合约未到之前就单方面终止了合作,笔者当时就曾发出疑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属于单方面解约、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果不其然,两张诉状已然公堂相见了,对于终止协议,Mozilla方面公开了单方面违约的原因,称是根据诸多因素来考量,才最终决定终止了与雅虎的协议,雅虎从去年至今被泄漏了该公司30亿的全部用户数据,尽管威瑞森还是选择收购了雅虎,但雅虎的声誉受损严重,因此如果继续使用雅虎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包括品牌、搜索质量和用户的内容体验方面。
另外,Mozilla方面也表示,会本着开放透明的井绳尽可能多的向公众披露信息,同时也表示,在此前签订的协议条款中早已明确了它拥有终止的权利,而火狐方面之所以提起反诉的原因也是为了保障雅虎的权利。
就目前来看,火狐方面确实已经做好了接受单方面终止合同所带来的后果,其实仔细想来,Mozilla终止协议的做法和说辞也是不无道理的。
笔者认为,毕竟雅虎出了这么大的安全事故,如果火狐继续将雅虎设置为默认的搜索引擎,肯定会连带的影响到自己的声誉,虽然现在的雅虎还在保留和使用雅虎的名称和品牌,但大规模的泄漏用户数据的事件已然在它的品牌上抹上了一层黑!
给正常人来说,放弃和一个名誉受损的人合作是一个十分明智的选择,因此笔者认为火狐单方面解约的做法是合情合理的,只是不知道法院会做出何种判定呢。